被告人欧某胜高空掷物被判刑三年
来源:广东省吴川市人民法院 曾昭鹤 查看:472次 时间:2020年03月10日 21:22
中国法律在线网讯:近日,记者从吴川市人民法院获悉,吴川某小区一男子从从其居住的501房阳台往下掷酒瓶、花盆、瓷砖、砖头等物品,搞得邻居们人心惶惶。而且,妨碍警察处理险情,被指控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获刑3年。
吴川某小区一男子——欧某胜,吴川市人。曾因犯抢劫罪、盗窃罪于1998年11月25日被满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于2010年5月刑满释放。因涉嫌本案于2018年12月27日被抓获,次日被刑事拘留,于2019年2月2日被执行逮捕。
被告人欧某胜是吴川市某小区宿舍501房的租住户,2018年12月27日下午16时许,欧某胜无故拿砖头打砸被害人杨某梅家的门和玻璃窗,杨某梅被吓躲在家中不敢动。打砸完后,欧某胜看见杜某峰、祝某杰、李某荣(三人皆为小孩)正在小区内空地玩,即骂杜某峰三人是废物,又拿着一只鞋朝杜某峰三人砸过去,砸中杜某峰的背部,并守在楼梯口不让他们回家。杜某峰三人非常害怕,站在原地不敢动,后趁欧某胜不留意才敢回家。欧某胜砸完邻居的门窗和打骂完小孩后,回到自己的501房,拿酒瓶、花盆、瓷砖、砖头等物品从自家的阳台向下砸,楼下的邻居纷纷躲避并报警。民警到达现场时,发现现场附近的空地上有大量的砖头碎,很多群众躲在附近不敢走动,欧某胜在警察的警示后仍然往楼下砸砖头等物品。于是民警上前对欧某胜进行劝说,但欧某胜不听,继续从5楼阳台往楼下砸砖头,并且不让民警进入他的房间,声言谁进入他的房间就砍死谁,又在其房间内拉开电锯,挥舞菜刀,将两个煤气瓶堵住门口,拿着打火机,打开煤气瓶声称要炸掉房子。欧某胜从当天的17时许一直与民警僵持到22时许,后民警采取强制措施对其实施抓捕,欧某胜挥舞着菜刀要砍民警,但终被民警制服归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欧某胜经常故意打骂小孩、用刀具欺负邻居以及从其自家阳台往下扔花盆、瓷砖、酒瓶、砖头等物品,并手持刀具、电锯叫嚣,且打开煤气瓶扬言要点着引爆的行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及群众生命安全,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应依法惩处。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欧某胜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欧某胜有犯罪前科,决定酌情对其从重处罚。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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