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战疫情】给力,疫情期间一天“隔空”调解5起案件,涉案标的58万余元
来源:楚雄市人民法院 刘剑松 郭子微 查看:438次 时间:2020年03月11日 09:21
中国法律在线网讯:“李某诉某房地产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调解成功,达成以下协议:解除双方签订的《商品房购销合同》,由被告某房地产公司退还原告李某购房款100353元、车位款60000元及代收款9740.59元,限于2020年3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款交本院)。”
“王某与某房地产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调解成功,达成以下协议:由被告某房地产公司于2020月3月30前支付原告王某房屋租金101049元(款交本院)。”
2月24日,楚雄市人民法院行政庭法官通过电话调解,依法化解了5起涉房地产纠纷案件,涉案标的达58万余元,切实保障了疫情期间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行政庭法官自接到案件后,通过查阅卷宗材料及案件调查,认为这5起涉房地产纠纷案件事实清楚、被告为同一家房地产公司,证据材料争议不大,都有调解结案的基础。群众安居无小事。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期,法官多次通过电话、微信与原、被告进行沟通,争取矛盾纠纷早日化解。在充分综合原被告双方的诉求后,依法提出合理的调解方案,案件圆满调解。
受疫情影响,被告公司的法人代表因被隔离暂时无法回到楚雄,法官指导他通过快递邮寄授权委托书的方式委托在楚工作人员代为办理。收到委托书后,行政庭法官及时制作出法律文书,24日上午,5名原告及被告代理人签订了调解协议,顺利完成调解。
当事人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并对承办法官在疫情期间认真履行职责、努力追求案件最佳效果的工作态度给予了肯定。承办法官表示,由于疫情期间已经对手头的卷宗做足了“功课”,一天调解5个案,是“看不见”的努力下的常态。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人民法官追求的工作目标。疫情期间,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期盼更加迫切。灵活的办案方式和圆满的调解结果,看似只是一份不复杂的调解书,但案件背后需要付出的精力、案件办理的程序丝毫不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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