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疫”期巧助民工维权追薪获赞
来源:云南省永善县人民法院 杨胜强 查看:647次 时间:2020年03月19日 11:32
中国法律在线网讯:“感谢你们,帮我把多年来的工钱给追讨回来了,太感谢了!”申请执行人任某从法官手里接过已被拖欠多年工资时,感激涕零的谢道!
“不用谢!这是我们应尽的工作职责,也是我们共同努力的结果!”永善法院桧溪法庭刘庭长礼貌回应。这是近日发生在永善法院桧溪法庭,申请执行人从法官手中接过执行案款时的动容一幕。
案情回顾:2016年11月,任某在蒋某位于云南省大理市云龙县防护网工地上做工,完工后,蒋某支付了一部分工钱,下欠20000元未支付。同年12月,蒋某出具欠条一张,并承诺15天内全部支付。承诺期限届满后,经任某多次追讨,仍未给付。2018年1月15日,任某将蒋某诉至永善法院桧溪法庭,该案经法庭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由蒋某给付任某劳动报酬20000元的调解协议。确定的履行期限已过,蒋某未履行给付义务,却更换联系方式,携妻儿举家“远走高飞”,不知去向。无奈之下,任某于2019年7月9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通过各种查询措施,未查找到蒋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及线索,便叮嘱任某随时关注蒋某是否回家。疫情期间,执行法官认为是“逮住”蒋某的好机会,便主动多次通过任某和蒋某所住的村、社干部了解蒋某动向,获知蒋某因疫情影响被困在家这一消息,喜出望外,全力出击,立即驱车赶到蒋某家,对蒋某进行拘传。通过耐心细致的批评帮教,责令其履行案款,晚上21时许,被执行人蒋某才将全部款项履行到位。
法官心语: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村居民外出务工收入已悄然成为家庭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和生活保障。近年来,国家全方位、多层次的加大对农民工权益的保障力度,但欠薪的情况仍时有发生,已有逐年上升的趋势。究其原因有:企业生产组织方式和用工方式日趋复杂,各种形式和多层级的承包、转包变化多样,发生欠薪行为后,难以确定清偿责任主体;有的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垫资施工,又不能及时拨付工程款,致使施工单位欠薪,有的在施工单位或多层转包的个体未支付完农民工工资,建设单位不予核实的情况下,将工程款全部拨付,致使农民工维权难;社会诚信机制、大联防体制未完善,还未形成强有力的惩戒力度;出现欠薪后,农民工搜集证据难、法律意识淡薄致使他们成了维权路上的弱势群体。作为法官应主动将延伸司法职能,司法服务前移,本着“司法为民”理念,为维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坚决守护“公正司法”最后一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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