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让债权的风险控制
来源:新乐市人民法院长寿法庭法官助理 徐庆 查看:842次 时间:2020年04月10日 16:03
中国法律在线网讯:一、关于债权转让的相关法规摘要:
《合同法》第79条: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不得转让。
《合同法》第81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
《合同法》第82条: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二、受让债权的主要风险点
1、受让的债权可能并不存在;2、债权已经清偿或部分清偿;3、可能是不可转让的债权;4、该债权有可能已经转让给他人。
三、受让债权的风险控制建议
1、受让债权首先应该对该债权进行详细调查,眼见为实;
2、受让债权最佳的方案是由受让人、转让人和次债务人三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或者至少取得由次债务人书面确认的确认函;
3、如果只是转让人和受让人订立债权转让协议
(1)获取得能够证明债权存在的合同、对账单、确认函等原件;(2)在合同中约定转让人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详细约定瑕疵担保责任承担的条件和违约责任;(3)债权转让通知最后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签署,并递交给次债务人,妥善保管邮寄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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