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务服务中心司法局窗口:楼盘虚假宣传,实际交房与宣传不符的风险提示
来源:县政务服务中心司法局 贾玉花 查看:641次 时间:2020年04月22日 11:27
中国法律在线网讯:在目前的房地产纠纷中,许多购房者都说后悔听信了开发商的宣传,实际的房屋情况和宣传相差甚远。为避免较大风险,购房人与开发商订立正式书面合同时,可将开发商在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中的说明和允诺写入合同。当楼盘宣传的内容写进购房合同,则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条款。
因此,购房人为了保证开发商的宣传许诺成为现实,最好的办法就是直接在合同中约定销售宣传内容视为合同的一部分,或者把销售宣传的内容以合同条款形式明确下来。如果宣传内容不能写进合同,至少也应该保存销售广告,为可能出现的诉讼保存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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