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善法院执行一起“分期付款赖账不还”案
来源:云南省永善县人民法院 刘云吉 查看:699次 时间:2020年06月19日 09:57
中国法律在线网讯:你还记得七年前割肾换“苹果”手机的那个小伙子吗?当时风靡一时的“苹果”手机是很多年轻人的梦想,由于价格昂贵,很多人都只是望洋兴叹,小伙子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只能铤而走险卖掉自己的一颗肾脏。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人们的消费观念越来越开放,现如今,不用做拿器官换手机这种愚蠢的事情了,分期付款的交易方式越来越被大众所接受,本案中杨某就是通过办理分期付款轻松的在某公司买了一部手机。
所谓分期付款,是指在资金不充裕的情况,能分多次付款的方式提前消费,完成自己的消费目标。但分期付款也会有一定的弊端,杨某用着新买的手机,把还款的义务抛之脑后,该公司多次催要无果的情况下无奈申请仲裁,裁决杨某给付本金、利息等共计3585.68元。公司申请执行后,执行法官费尽周折的找到了杨某,杨某很懊悔说:“当初看广告零首付买手机,就心动了去领了一个,完全没想过后续还款的事情,而今自己生活无助导致无能力还款”。执行法官对杨某进行了普法教育,告知她如果一直不还款会产生更多的逾期利息,还会影响个人征信,通过多次的交流后,杨某认识到了错误并东拼西凑向亲戚们借来了钱。
消费者购买物品应该量力而行,理性消费,根据自己的收入合理选择自己可以承受价格的物品。不要抱有侥幸心理,盲目消费,过度消费,奢侈消费。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避免盲从,避免浪费,请三思而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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