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协议装修结果双方都不认 司法鉴定促成调解结案
来源: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研究室 赵延丽 艾家静 查看:850次 时间:2020年06月24日 09:03
中国法律在线网讯:没有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双方在装修进行到尾声时,对价格和质量各持异议,无法谈拢,于是互诉至法院。近日,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这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根据诉讼中对完成的装修内容进行司法鉴定的结果,房主支付了剩余装修款8万余元。
差价近30万,业主与装修工互诉
2018年年底,董某夫妇名下一幢房屋需要装修,他们找到了庞某兄弟俩,在没有签订任何书面合同的情况下,庞某二人进场装修,结果几个月后,双方闹到了法院。
“口头约定说好总价60万元,”庭审中,原告庞某兄弟陈述,“我们按照约定完成相应工作量,但他们仅支付了20多万元,所以要打官司追讨剩余装修款。”
“完全不是这样!”董某陈述,当时口头说好的总价就30万,包括全部硬装,我们陆陆续续一共支付了装修款27万余元,到2019年年中,庞某又提供了一份装修报价单,上面列举了相关的装修事项显示总费用要61万余元,“我们肯定不认,而且他们的施工质量很有问题,我们争执不下,装修进程也停下来了。”
董某表示,自己后来不得不找其他装修公司对有问题的部分进行改造,还花费了近10万元,所以向法院提出反诉,要求庞某二人赔偿其损失10万余元。
法官提醒应签书面合同,明确权利义务
诉讼过程中进行了司法鉴定,之后反诉原告董某夫妇明确放弃了反诉请求主张。后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被告董某夫妇按照鉴定结果,支付原告庞某二人剩余装修款8万元,原告庞某二人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主张。
“装饰装修合同涉及工程项目的确认、工程进度、工程结算与保修等各项内容,且标的额一般较大。”承办法官指出,很多人装修房子时为了节约成本,不找装修公司,临时找几个装修工进行装修。不设计图纸,不签施工合同,口头协商一下就进行施工,全靠双方诚信。这样就给以后留下隐患,如果双方有了纠纷,比如部分施工队缺少装修企业资质、装修质量难保证、工程结算存争议等各种问题,却没有合同约束,一方很容易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同时,若自行雇佣装修工人从事装修工作,在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即便有事先书面约定,也可能导致业主为此巨额买单。因此,建议业主尽量选择有室内装修资质的公司进行装修,并且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合同,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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