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倒车疏忽大意 过失致人死亡获刑
来源:河北省井陉县人民法院 李忠勇 甄晓霞 查看:544次 时间:2020年08月04日 09:52
中国法律在线网讯:8月3日,从河北省井陉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日前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过失致人死亡案件,被告人孙某(男,39岁)在倒车时疏忽大意,过失致人死亡,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2019年10月30日11时许,被告人孙某驾驶一辆挂罐车在井陉县威州镇北固底村一家矿业公司装车道内装灰粉,该公司职工汪某负责在车顶装灰。由于里面灰尘过大,孙某在过泵后应确定汪某的位置并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才能倒车,而他未仔细观察车后情况就倒车,结果将汪某轧倒,经120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孙某打电话报警,并说明案发情况。2019年11月2日,孙某同被害人汪某的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因孙某无经济能力,后通过第三方某矿业公司代付赔偿到位,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孙某因疏忽大意,未仔细观察车后情况就倒车,将汪某轧倒,经抢救无效死亡,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孙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系自首,无前科,认罪态度较好,积极赔偿被害人近亲属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有悔改表现,所在社区同意对其进行社区矫正,在量刑时酌情予以从轻处罚。近日,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对被告人孙某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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