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关于“海鸥”可能引发的法律问题
来源:中国法律在线网 查看:1239次 时间:2014年09月16日 15:40
台风海鸥登陆走势图
中国法律在线网导读:随着台风“海鸥”的入侵,很多的海南市民冲入超市,购买日常所需的物品,在很多超市矿泉水、方便面等食物一再出现脱销的现况,根据中国气象局台风与海洋气象预报中心主任钱传海介绍:“与近年台风相比,无论是路径、强度还是登陆地段等,‘海鸥’都与2011年第17号台风‘纳沙’和2012年第13号台风‘启德’都颇为相似,需关注强风雨带来的危害。”出现了这种情况,各项的损失也是不在少说,那么在此期间所遭受的损失如何能够降到最低,那么今天我们就请来了我们的加盟律师张律师,来为我们讲解一下在此期间所受损损失相关的赔偿事项。
中国法律在线网:张律师您好!请问针对这种突发自然灾害造成的车辆浸水,车主是否能够得到相应赔偿?
张律师:可以得到理赔。在车辆商业险中有车辆损失险。在车辆损失险项下,一般保险公司都有规定: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暴雨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如果你购买了这个险种,报险后是应该得到理赔的。但是如果没有购买的就不能赔了。
中国法律在线网:根据平常情况看来,一般造成车辆浸水主要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是车辆在行驶过程中浸水,第二种是车辆在静止状态下浸水。那么这两种情况是否都能够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赔偿的标准是否相同呢?
张律师:第一种情况必须要排除你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情形。行驶中的车辆浸水后熄火,如果你再次发动车辆就造成发动机损坏,这样保险公司对发动机的损坏是不予理赔的 。第二种情况必须排除你有故意置车辆于危险地带的情形。正常停放正常报险都是应该得到理赔的。标准都是按照你的实际损失赔偿。
中国法律在线网:对于此次的“海鸥”入侵,很多车主都做足了准备,将车开进车库等安全地带。如果雨量过大,车辆依旧受到损害,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各小区的物业管理部门是否应对此承担一定的责任?
张律师:小区物业部门承不承担责任关键看它有无过错,尤其在海南这次特大暴风雨的情况下。如果物业对小区排水系统维修及时,措施得力,防范有力,物业不应该承担这个责任。应该讲,海南的这次特大暴雨属于不可抗力范畴。
中国法律在线网:对于房屋在暴雨中出现进水、漏水的情况,很多房屋是由于年久失修加上雨势过大造成的,但也有很多是因为房屋本身的质量不过关。那么针对于这种情况,业主要积极维护自身权益,首先需要确定房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之后再进行合理索赔。对于经鉴定确实存在质量问题的房屋,业主是否有权向相关单位寻求赔偿?法律依据是什么?
张律师:如果经鉴定确实存在房屋质量问题,首先要分清是房屋本身存在质量问题还是年久失修出现的问题。对于房屋本身质量问题,保修期内可要求售出方或者物业进行维修;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达到了不能居住或者居住有危险的时候,可诉求售出方进行退房并要求赔偿相应损失。对于本身质量不合格的房屋,业主们可以依据《合同法》、《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让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是以《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为据,要求开发商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但在维权过程中具体如何操作,还要再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中国法律在线网:对于有质量问题的房屋,开发商需要对哪些质量问题承担责任?而由于房屋质量问题出现进水、漏雨的情况而造成屋内家具、电器等的财产损失,开发商有没有必要进行赔偿?
张律师:对于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不合格和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开发商应当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损失赔偿包括由于房屋质量问题造成屋内家电等财产损失。
中国法律在线网:根据这几年的情况看来越来越多的地区出现了洪水泛滥,很多城市都受到了内涝的威胁,请您帮助分析一下如何尽可能的减少大家暴风雨后的财产损失吧。
张律师:对于洪涝灾害,首先要有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一是要对相应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学会风险转移。通过购买必要、足够的保险,把自己的风险转嫁到保险公司中,这样就起到“以小博大”的功效,把自己的财产损失降低到最小。二是要采取足够的防范措施。对可能预测到的洪涝灾害进行必要的防范。比如下雨天就不能把车辆停放到水道、坡下、泄洪口等等。三是要积极防止损失的扩大。发生了财产损失后,不能消极观望,要积极补救,避免不必要的损失的扩大或次生灾害的发生。
中国法律在线网:根据此类情况的发生,您有什么建议吗?
张律师:希望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必须要牢固树立三个意识:法律意识,风险意识,保健意识。法律意识让我们的生活规规矩矩;风险意识让我们的生活平平安安;保健意识让我们的生活康康健健。
党的二十大报告单行本出版新华社北京10月25日电[详情]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 研究部署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审议《中 …[详情]
侯振峰董事长做客《影响力对法律在线网董事长侯振峰到中央电视台1号演播厅正式录制CCTV《影响力对话》节目,为进 …[详情]